EN 55032:2015多媒體設備電磁兼容性發射要求

 點擊:1204     |      2019-04-28
EN 55032: 2015的多媒體設備的電磁兼容性-發射要求( CISPR 32: 2015)
 
修改: CISPR 32:2015電磁的多媒體設備的兼容性-輻射要求
替換: EN 55032:2012+AC:2013電磁多媒體設備的兼容性-發射要求
 
范圍
      國際標準EN 55032:2015適用于額定有效值交流或直流電源電壓不超過600 V的多媒體設備(MME)。符合EN 55013和EN 55022以及CISPR 13和CISPR 22的設備屬于EN 55032的范圍:2015年。主要用于專業用途的MME也屬于EN 55032:2015的范圍。 EN 55032:2015不包含“原位”測試的任何要求。“原位”測試超出了本標準的范圍。
 
 
分類
國際標準 EN 55032:2015年劃分的設備,裝置和設備,這兩個班的具體情況取決于設備將使用環境:
B類 -設備,提供足夠的保護,居住環境廣播服務。
A類 - 可能無法為居住環境中的廣播服務提供足夠保護的設備。
 
主要用于居住環境的設備應符合B類限制。所有其他設備應符合A類限制。A類設備應在使用說明中出現以下警告,以告知用戶在居住環境中操作此設備的風險:
 
警告:在居住環境中操作本設備可能會造成無線電干擾。
 
實例
多媒體設備(MME):
• 設備-信息技術具有條目,存儲,顯示,檢索,傳輸,處理的主要功能設備,開關,或數據和/或電信消息并且其可以配備有一個或控制更多端口通常用于信息傳輸。(辦公機器,電子商務設備和電信設備。)
 
• 音頻設備 -具有生成,輸入,存儲,播放,檢索,傳輸,接收,放大,處理,切換或控制音頻信號的主要功能的設備。(CD播放器,接收器,音頻放大器,混音器。)
 
• 視頻設備 -具有視頻信號的生成,輸入,存儲,顯示,播放,檢索,傳輸,接收,放大,處理,切換或控制的主要功能的設備。(視頻播放器,照相機,電視演播室設備。)
 
•廣播接收器設備 - 包含用于接收廣播服務的調諧器的設備。(電視和無線電業務接收機,地面廣播接收機。)
 
•衛星廣播和/或有線傳輸設備
 
•娛樂照明控制設備 -設備生成或用于從照明器,其中,所述意圖是建立在戲劇,電視轉播或音樂制作和視覺呈現的藝術效果控制所述光的強度,顏色,性質或方向處理電信號
 
•或上提到的設備的組合的
 
 
要求
這摘要僅覆蓋用于輻射發射的要求SAC在3米的距離,用于傳導發射AC使用電源端口AMN,使用聯播網,端口AAN。其他要求未在此匯總。
 
頻率范圍內必須滿足輻射發射要求:
30MHz- 1 GHz的,如果內部振蕩頻率高達108兆赫
30 MHz- 2千兆赫如果內部振蕩器頻率高達500兆赫
30 MHz- 5千兆赫如果內部振蕩器頻率高達1 GHz的
30 MHz- 6 GHz的如果內部振蕩器的頻率高于1千兆赫
 
30 MHz- 6千兆赫如果內部振蕩器的頻率是未知的
 
頻最高基波頻率產生或內使用內部振蕩器EUT或其運作的最高頻率。這還包括僅在集成電路中使用的頻率。
 
傳導發射AC電源端口
傳導發射AC
 
傳導發射的有線網絡端口
有線網絡端口
輻射發射
輻射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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