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通過關于一次性塑料的新規則

 點擊:245     |      2019-09-13
歐洲理事會通過關于一次性塑料的新規則
      歐洲理事會于2019年5月21日通過了“一次性塑料指令”,該指令將通過幾項舉措影響塑料食品接觸物品,包括禁止某些一次性塑料,增加收集目標,減少塑料食品消費的措施容器和擴展的生產者責任要求。
一次性塑料
 
      該一次性使用塑料指令還規定了成員國(MSS)和歐洲委員會的最后期限遵守日期發出指引,以幫助MS的執行指令。委員會發表聲明,對該指令規定的緊迫期限表示關注。

特別是,該聲明確定了以下實施行為和準則的采用期限可能存在問題:
第4(2)條: “計算和核實附件A部分所列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大幅度持續減少的方法”
第7條第(2)款:關于(a)應遵循的廢物管理方案/廢物處置方法的統一標記規范; (b)產品中存在塑料及其亂拋垃圾/其他不適當的廢物處理方式的負面影響
第9條第(2)款:公開提供信息交流和分享最佳做法的結果,以便回收
第13(4)條:關于一次性塑料消費減少目標的信息系統和報告
第11a條(即草案于2019年2月11日發出的第12條):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規范和指南
委員會的聲明很重要,因為它涵蓋了確定指令適用范圍的相關實施法案和指南。
 
MS合規的日期包括:
到2025年:(1)要求PET飲料由至少25%的再生塑料制成,按照全國市場上所有PET瓶的平均值計算; (2)要求按容器最多3升的一次性飲料瓶實現每年77%的單獨收集重量,包括蓋子和蓋子
到2026年:與2022年相比,要求實現附件A部分所列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的可測量數量減少
到2029年:要求每次容量高達3升的一次性飲料瓶實現90%的單獨收集重量,包括蓋子和蓋子
到2030年:PET飲料需要至少30%的再生塑料制成,按照全國市場上所有PET瓶的平均值計算
 
      一旦歐洲議會主席和歐洲理事會主席簽署該指令,它將在歐盟官方期刊上發表。該指令將在公布后20天生效,然后MS將有兩年時間將指令轉換為其國家法律,盡管較長的過渡條款適用于某些要求(例如,實施與延長的生產者責任有關的額外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