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歐盟REACH認證法規附錄XVII最新修訂

 點擊:407     |      2021-01-15
      2020年12月22日,測試提供者報告了歐盟法規2020/2096的發布,該法規修訂了歐盟REACH法規對化學品的限制的附錄XVII。新法規對受限物質以及法規中使用的語言進行了一系列更改。
REACH法規
這些更新包括:
在歐盟POPs重鑄后(FPF報告),刪除了幾種目前已根據歐盟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的新法規單獨監管的化學品
 
修訂語言以使法規與歐盟有關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的法規(CLP)中使用的法規保持一致
 
將包括三種多環芳烴(PAH)以及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DIHP; CAS 146-50-9)在內的多種物質添加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CMR)1A和/或1B類的分類
 
取代先前的統一標準清單以證明符合使用偶氮染料
 
新法律將分幾個階段生效,并于2021年10月1日全面具有法律約束力。
 
附錄XVII變化可參考:http://m.nba7777.cn/blog/432.html
 
委員會條例(EU)2020/2096
      關于致癌,誘變或生殖性有毒物質(CMR)的物質,設備,修訂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的第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根據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EU)2017/745法規,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某些液體物質或混合物,壬基酚和偶氮染料的測試方法。
 
考慮到《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考慮到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06年12月18日發布的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的第1907/2006號(EC)條例,成立了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對第1999/45 / EC和廢除理事會條例(EEC)第793/93號和委員會條例(EC)第1488/94號,以及理事會指令76/769 / EEC和委員會指令91/155 / EEC,93/67 / EEC,93/105 / EC和2000/21 / EC  (1),尤其是其中的第68(2)和131條,
 
鑒于:
(1)
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的第3項包含對R65標簽的多次引用,R65是標準的“ R短語”之一,表明所陳述的與使用該物質有關的危險引起的特殊風險在理事會指令67/548 / EEC  (2)中。由于該指令已被廢除,因此應從條目3中刪除對R65的引用。
 
(2)
根據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第3條第6款,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于2015年7月8日根據該法規第69條準備了一份卷宗,并得出結論認為無需提出修正案該條目中列出的限制條件。因此,條目3的第6和第7款已成為多余,應刪除。
 
(3)
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的條目22、67和68對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雙(五溴苯基)醚和全氟辛酸及其鹽規定了限制。由于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U)2019/1021號法規(EU)對這些物質規定了更嚴格的限制(3),因此應將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的條目22、67和68列為 已刪除。
 
(4)
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的第46條首次包含在1907/2006號法規(EC)中,其中沒有壬基酚的CAS號或EC號。歐盟委員會法規(EC)552/2009  (4)在該條目中添加了CAS編號和EC編號,以進行澄清并允許運營商和執法機構正確使用它。但是,這種添加具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即現在條目46并不涵蓋壬基酚的所有異構體。因此,應通過刪除這些數字來反映立法者在采用該限制時的意圖。
 
(5)
第(1907/2006)號法規(EC)附件XVII的第28、29和30條禁止將被歸類為致癌,誘變或生殖毒物(CMR)的物質投放市場,并向公眾供應,該附件的附錄1至6中列出的1A類或1B類,以及含有超過規定濃度的此類物質的混合物。
 
(6)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EC)第1272/2008號條例(EC)附件VI的第3部分中列出了歸類為CMR的物質 (5)。
 
詳細參考: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20.425.01.0003.01.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