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rP認證能源效率市場準入指南

 點擊:251     |      2021-01-18
如果您的產品屬于能源相關產品領域,則可能會受到有關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的指令2009/125/EC(“生態設計指令”)的約束。
歐盟能效
驗證需求
1.CE標志的新方法指令是由歐盟設計的,目的是要涵蓋上述每個部門的產品在其應用領域中的所有要求。
 
2.生態設計指令(2009/125 / EC)是一個框架指令,它設定了與制造商必須滿足的環境參數有關的生態設計要求,以便其產品帶有CE標志。
 
3.指令2009/125 / EC涵蓋了在使用過程中會影響能耗的產品,包括使用,產生,轉移或測量能量的產品,以及其他與能源相關的產品,例如窗戶,隔熱材料或某些消耗能源的產品水,所有這些都可以在使用過程中節省大量能源。
 
4.該指令的關注點是通過關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續發展原則來減少產品對環境的總體影響,包括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5.該指令的附加范圍是確保有關產品在歐洲內部市場中自由流通。該指令不適用于人員或貨物的運輸方式。
 
6.指令中規定了設定生態設計要求的方法和程序(即針對特定產品的設計和構造要求的附件1和2)。
 
需要指定機構嗎?
1.在進行評估程序之前,重要的是要弄清楚您(制造商)是否可以自己評估您的產品,或者您是否必須讓指定機構參與。
 
2.根據生態設計指令2009/125 / EC采取的具體實施措施確定了是否需要指定機構參與。
 
3.認證機構通過進行合格評定來驗證產品的合格性,它還可以確保技術文檔充分支持產品合規性,如果指定機構參與了生產控制階段,則其識別號將位于CE標記之后。
 
4.當認證機構確信產品符合要求時,它將簽發合格證書以確認這一點。然后,制造商起草符合性聲明(DoC),以聲明其唯一責任是確保符合相關指令。建立DoC是一項法律義務。
 
5.符合性聲明必須包括制造商的詳細信息,例如名稱和地址,產品符合的基本特征,任何歐洲標準和性能數據以及指定機構的標識號以及代表該組織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簽名。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咨詢您的特定指令。
 
6.為了找到成員國指定的指定機構進行合格性評估,制造商應查閱NANDO數據庫-新方法通知和指定組織。他們可以按指令或通過NANDO 主頁按國家搜索指定機構 。
 
檢查符合性
      制造商可以選擇的合格評定程序由實施措施規定,原則上,實施措施使制造商可以在內部設計控制和統一標準管理系統之間進行選擇。管理系統必須符合產品相關要求,并包括設計功能。無論是否涉及指定機構,制造商都必須起草并簽署 EC合格聲明。
 
已被授予歐洲生態標簽的產品是例外,因為它們被假定符合適用的實施措施的生態設計要求。
 
實施措施:
      實施措施是法規形式的強制性要求,這些要求在沒有進一步實施為國家法律的情況下生效。歐盟委員會在征詢成員國,市場利益相關者和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后,在所謂的工作計劃中選擇了產品組。每三年將為工作計劃選擇新產品組。歐盟委員會要求進行的準備研究會為每個產品組匯編具體數據,以作為制定適當最低要求的背景信息。
 
在準備研究的基礎上,歐洲委員會對所選產品或產品組的環境性能提出了要求。生態設計指令優先考慮制造商在遵守該指令中給出的標準的情況下將自身法規作為法規的替代方案。
 
到目前為止,已經發布了以下實施措施:
1. 規否1275/2008 對生態設計要求 待機和關閉模式 的電氣和電子家用和辦公設備的電力消耗
2. 規否2009分之278 為無負載狀態的電力消耗和平均活性生態設計要求外部電源的效率  (由1275/2008修訂)
3. 第244/2009號 法規對無定向家用燈的生態設計要求 (由859/2009修訂)
4. 法規(EC)859/2009對非定向 家用燈具的 紫外線輻射定向 家用燈 (由244/2009修訂)
5.第245/2009號法規的 生態設計要求,涉及  無集成鎮流器的熒光燈,高強度放電燈以及能夠操作此類燈的鎮流器和燈具,并廢除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指令2000/55 / EC 
6 .第107/2009號 法規,關于簡單機頂盒的生態設計要求;  
7. 法規(EC),第640/2009號 關于電動機的生態設計要求;  
8.(EC)第641/2009號,關于無壓蓋 獨立式生態設計要求。  產品中集成的循環器和無蓋循環器(與EEA相關的文本)
9.法規(EC)No 642/2009 的電視生態設計要求 
10. 法規(EC)No 643/2009 的家用制冷 設備生態設計要求 
 
技術文檔:
成功評估后,Ecodesign Directive 2009/125 / EC要求使用附錄V中列出的技術文件。這些技術文件必須能夠評估設備是否符合該指令的要求。技術文件應包括
1.產品及其預期用途的一般說明
2.制造商進行的相關環境評估研究的結果,或者可參考制造商用于評估,記錄和確定產品設計解決方案的環境評估文獻或案例研究
3.實施措施要求的生態概況
4.描述對生態設計要求進行測量的結果的文件
5.制造商必須建立規范,特別指出應用或不應用哪些標準,以及最終采用何種手段確保合規性
6.根據要求提供的有關產品的環境設計方面的信息的副本(在附件I第2部分中指定)
7.EC符合性聲明的副本
 
在最后一種產品投放市場后,請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將技術文檔的副本保存10年。
 
貼標CE認證標記:
成功完成必要的步驟后,必須將徽標粘貼到產品上。
 
必須將標記清晰可見地放置在產品上,或者,如果由于產品的性質而不能這樣做,則應將其粘貼在包裝和隨附的文件上。CE標志應由首字母“ CE”組成,其形式如下:
CE認證標志
CE認證標志的各個組件必須具有相同的垂直尺寸,并且不得小于5毫米。如果減小或增大CE標記,則必須遵守上述刻度圖中給出的比例。
 
當產品受其他涵蓋其他方面的指令的約束并且還提供“ CE”標記時,隨附文件必須表明產品也符合那些其他指令。
 
但是,當其中一個或多個指令在過渡期內允許制造商選擇要采用的布置時,“ CE”標記必須表明僅與制造商所應用的指令相符。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在該指令及其隨附產品所要求的文件,聲明或說明中提供所應用指令的特殊性,這些特殊性已在《歐盟官方雜志》上發表。
 
如果指定機構參與了生產控制階段,則還必須顯示其標識號。